地 址:上海新闸路1209弄60号 邮 编:200041 电 话:021-62158910 传 真:021-62712196 E-mail: fta@ftachin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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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会章程
中国印刷技术协会柔性版印刷分会章程 Statutess of The Flexographic Printing Branch of China Printing Technology Association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名 称:中国印刷技术协会柔性版印刷分会,是中国印刷技术协会下属的分支机构。 英文全称: The Flexographic Printing Branch of China Printing Technology Association 简 称: 中国印协柔印分会 英文 简称: FTACHINA 或 CFTA 第二条 本会是由全国从事柔性版印刷行业的科研、生产、使用、教育等企事业单位及专业科技、管理工作者组成的非赢利性的群众性团体。分会下设瓦楞纸箱印刷、标签印刷、塑料印刷等专业委员会。 第三条 本会宗旨:不受部门、地区的界限,广泛多渠道开展柔性版印刷生产、工艺、设备、标准、教育、培训、推广、交流、科研等方面的相互联系,沟通信息,协作攻关,协调部署。为开展和推广柔性版印刷技术,实现设备、器材的现代化、国产化、标准化而努力。做好行业团结与合作工作,维护行业的合法权益,反对不正当竞争,保障行业健康、持续、稳定地发展。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发扬学科民主,促进柔性版印刷自主创新,推动印刷业的发展。 第四条 本会在国家宪法、现行法律、《中国印刷技术协会章程》和本会章程规定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二章 任 务 第五条 本会任务: 1. 为政府部门制订有关柔性版印刷专业发展规划及方针政策,提供咨询意见,并开展行业统计工作。 2. 广泛联系国内外柔性版印刷行业的单位和个人,组织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及学术技术交流。 3. 开展柔性版印刷的应用经验,成果介绍,技术推广等活动,促使柔性版印刷向彩色层次版印刷发展,并在出版印刷领域推广应用。 4. 组织柔性版印刷的质量检测评比,制订贯彻有关产品标准,开展技术培训、咨询等服务,为提高柔印产品质量作不懈努力。 5. 举办柔性版印刷方面的设备、技术的国际、国内展览会及技术研讨会等活动(包括组织赴国外参展、参观),促进国内外科研、生产、使用等方面的技术经济合作。 6. 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柔性版印刷企业及员工的意见和要求。表彰和奖励行业内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7. 通过有关渠道,积极开展与海外同行加强联系和信息、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并推荐国内优秀印品参加国际印刷展评。 8. 编辑出版会刊和行业信息资料。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 本会实行理事制,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理事长、秘书长由挂靠单位上海印刷技术研究所商中国印刷技术协会提名推荐,上述人员均可连选连任。理事因故需要更换时,由该理事单位提出更换人选,并报理事会讨论批准。对一些水平高、贡献大的资深理事,虽不在单位继续任职者,经理事会讨论推荐可任名誉理事。 本会实行理事长、副理事长兼职、秘书长专职制度,重大决策由理事长办公会议提出方案,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由秘书长提名,经理事会讨论批准,可聘任副秘书长一至二名,并组成秘书处。秘书处为理事会的办事机构,负责综合管理本会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 一、 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重大事项。 二、 审查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三、 制定和修订本会章程。 四、 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 五、 讨论通过各项提案。 六、 会员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理事会为其执行机构。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如特殊需要可随时召开。 第八条 理事会职责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 三、 选举产生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 四、 组织召开下届会员代表大会,向大会提出工作报告和建议,筹备组织改选下届理事会,向下届会员代表大会推荐理事单位候选名单。 五、 制定本会工作计划和审议年度工作。 第九条 分会机构注册地址:上海市新闸路1209弄60号,挂靠上海印刷技术研究所。
第四章 会 员 第十条 凡遵守政府法令、承认本会章程,积极支持、参加本会活动,从事生产、科研、教育的经政府注册的单位,自愿提出申请。经审批、登记即为本会团体会员。根据中国印协章程规定,本会团体会员亦为中国印协团体会员。 第十一条 凡具有一定柔性版印刷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从事柔印行业或热衷于柔印事业的个人,均可申请成为个人会员。 第十二条 凡德高望重、长期从事柔印工作,并有较大贡献或一定知名度者,可聘为名誉会员;国际柔印行业的著名人士也可聘为名誉会员,名誉会员为终身制;国外从事柔印行业的人士可申请成为本会通讯会员。 第十三条 个人入会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一名会员介绍,由秘书处审核批准,即可成为个人会员。 第十四条 会员的权利 一、 团体会员有派代表参加本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权利。 二、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 有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四、 有权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优先获得资料,可要求本会给予开展科研活动的技术支持和帮助。 第十五条 会员的义务 一、 遵守中国印刷技术协会和本会的章程和决议,维护本会的利益和声誉。 二、 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热心本会的工作,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 三、 真实地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四、 积极撰写学术论文和科普文章,广泛介绍推广柔印事业。 五、 按规定及时缴纳会费。 第十六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无故两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收回会员证。 第十七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收回会员证。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八条 经费来源 一、 会员会费。理事长单位2500元、副理事长单位2000元、理事单位1500元、团体会员单位按营业额收入高低分别为500、1000、1500元(每年)。 二、 本会举办各类推介柔印产业、工艺技术活动的服务性收入。 三、 团体会员和其他方面的赞助。 第十九条 经费的使用和监督 一、 经费的使用坚持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 二、 经费由专职财务管理。 三、 经费的使用接受理事会的监督,帐目公开,定期向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报告。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审议后报请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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